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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苏卫计医政〔2018〕24号
关于申报苏州市名医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院:
根据《关于建立苏州市名医工作室制度的实施意见(试用)》的通知(苏卫计医政〔2017〕125号),现将名医工作室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
拟开设名医工作室的医疗机构与符合名医条件的领衔专家达成合作意向后,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1.医疗机构填写名医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苏州市医学会。
2.苏州市医学会对申报的名医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资格、工作场所等进行评估审核,将符合条件名单报我委审定。
3.经公示后,由我委发文公布并授牌。
三、申报时限
第一批名医工作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下一批申报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州市卫生计生委,徐萍,电话 65235402
苏州市医学会,茅晓风,电话 65092713
邮箱szsyxh1933@sina.com
附件:名医工作室申请表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联系人:徐萍;联系电话:6523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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